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精神,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每个农民合作社补助不超过30万元,奖补对象为2022年评定为省级以上示范社的主体,用于实施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经邵武市农经站征求意见和邵武市农业农村局局党组扩大会议通过,决定由2022年评定为省级以上示范社的主体:邵武市明英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邵武市盛益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邵武市武山桂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邵武市卫闽兴鑫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合作社,作为邵武市承担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项目—合作社)对象,每家补助30万元,公示期日期: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16日(15天)监督单位:邵武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99-6329267通信地址:邵武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54000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