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狂犬病免疫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0〕53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温农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经动物诊疗机构申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材料审核及现场查验,动物诊疗机构:苍南县爱康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免疫点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77-64892069)反映,附件:苍南县犬只狂犬病免疫点名单苍南县犬只狂犬病免疫点名单序号诊疗机构名称地址法人电话1苍南县爱康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华府新世界花园1幢107-108室卢华山15967786306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