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成都市2024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2023〕7-112)要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符合条件的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申报工作,(三)已经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若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四、建设内容(储备方向)主要建设内容应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5.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五、其他事项(一)符合条件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项目评审,评审后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储备项目,附件:2024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申报书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