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漳财行指[2021]30号),提前下达给芗城区15万元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结合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漳州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漳财行[2020]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过再次核对项目和部务会研究,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支持必要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现对拟下达给浦南镇松洲村畲族特色产品交易中心工程15万元予以公示,等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8日,公示期间,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电话:0596-2034785传真:0596-2050430邮箱:mz2034785@163.com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1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