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区乡村振兴,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8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2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7号)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复核,现将新区2021年度拟认定新型职业农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止,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16日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58573606,附件:江北新区2021年度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人员名单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