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示范商业步行街等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发展相关试点示范培育建设工作,现就支持我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集文化、旅游、商业、休闲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示范项目,建立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项目储备库,用于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旅行社将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纳入旅游线路,推动在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引进商业新品首店和文创产品展示店,鼓励在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支持各地将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商户纳入政府消费券使用范围,引导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企业参与文化惠民和消费促进活动,以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为重点区域,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示范步行街和商业街、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等试点示范培育建设工作,在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开展国家绿色饭店和国家钻级酒家创建活动,选取一批建设成效明显的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