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9号)、《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农专发[2021]1号)和《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1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规模种植户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上报的规模化种粮大户、水稻社会化服务等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面积核实,经公示,第二批符合规模种植补贴条件的共2户,符合水稻社会化服务以奖代补的主体共6家,现将核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2年3月19日-25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联系电话0576-84219371.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9日附件:黄岩区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第二批)和水稻社会化服务以奖代补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