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南太湖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湖财企〔2010〕288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湖政发〔2023〕3号)的要求,为切实有效分散和化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风险,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符合在市本级工商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均可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网址:https://cft.huzhou.gov.cn/),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企业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扫描件、支付科技保险费的原始发票扫描件、保险计划表盖章扫描件、实际保险费缴纳表盖章扫描件、信用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等材料,二、科技保险资金补助范围:在相关保险公司投保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险种、雇主责任保险均可申报,三、申请企业所在地科技局要根据《湖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时通知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好指导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市科技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联系人:湖州市科技局:左航2667161吴兴区科技局:蔡成栋2289299南浔区科技局:吴平3023292南太湖新区科技局(南太湖科创中心):张洪晖2389629附:政策一键兑企业操作指导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31日3614436-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