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和宣传我省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实践成果,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优秀案例”遴选推介活动,一、举办单位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承办单位:山东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二、遴选原则遴选推介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申报对象全省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代表性建筑等所有文物建筑(不包括革命文物)活化利用项目,四、申报条件(一)保护基础文物建筑保护状况良好,直接责任主体具有履行文物保护、利用和日常管理的能力,7.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宗教政策及规定,五、申报主体业主单位为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所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逐级申报,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在征得业主单位的同意后也可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我厅推荐,每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六、申报材料(一)填写《2023年度山东省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优秀案例申报书》、加盖公章,(二)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送省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古迹处张琪,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