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天台县第二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天人才领〔2019〕6号)、《关于印发<天台县关于推进人才公寓租赁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天人社〔2020)60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确定徐灵芝为2022年天台县第二批人才公寓租赁房拟入住对象,并采用现场抽签形式进行了房源分配,现将结果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3月18日起至3月22日,共5天,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60序号确定类别姓名人才类别房号1A徐*芝特殊人才D19-802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