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文广旅规字【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公示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要求(一)申报主体应是在本市从事文化旅游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二)申报主体需按照《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已获得本市市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专业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评审,二、申报程序(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核查各申报单位实名注册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文艺精品创作项目专项资金”,根据《指南》下载《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具体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按照要求上传《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扫描件及其他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我局对拟定的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市文广旅局官网进行公示,三、申报材料1、《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以及具体项目申报表(“文艺精品创作”项目不需要区级审核),6、广东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及具体通知文件中列明需提交的其他申报材料,四、工作要求本次专项资金申报,是贯彻落实《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附件:《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指南》.doc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3月18日(联系人:李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