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主导和参与起草技术标准研制、承担国家、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参加或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会议的企业给予资助奖励,(二)申报的标准项目应为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主持或参与制定发布的标准项目、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参加或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的会议,(三)申报的标准项目应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行业标准管理机构或地方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产业创新联盟)已经正式批准发布现行有效的标准,(五)承担国家、省级以上关于行业发展标准理论研究的项目,二、申报范围1、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6、2021年获批负责承担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的单位,7、2021年获批负责承担国家、行业、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标准化试点工作单位,9、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承担国家、省级以上关于行业发展标准理论研究的项目,三、申报材料申请标准项目奖励的单位,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标准项目资助奖励申请书,另国际标准还应提供国家标准委或国家相关部委办出具的主导制定的证明材料或国际会议邀请函、参会注册专家名单、会议照片、会议记录报告、标准文本等资料),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标准化组织(试点和会议)的资助申请书,(二)获批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试点和会议)的批文,申请承担国家、省级以上关于行业发展标准理论研究的项目,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标准化理论项目研究的资助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