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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青岛市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 | 2023-07-28
现将青岛市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办法通知如下:一、核定条件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二、申报主体外资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包括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申报主体为研发中心自身;(二)研发中心为非独立法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2.市商务局负责外资研发中心核定的申报受理,由青岛市商务局根据会议决定草拟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青岛市商务局根据联审会议纪要将审核通过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在青岛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青岛市商务局在其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公布已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及批次,附件:1.____中心(公司)关于申请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承诺书2.外资研发中心申请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审核表3.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4.设备购置支出明细表5.承诺函(进口设备)6.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3年7月28日青商办字〔2023〕72号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青岛市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办法的通知.docx各相关外资企业(外资研发中心):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有关要求,现将青岛市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办法通知如下:一、核定条件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二、申报主体外资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包括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申报主体为研发中心自身;(二)研发中心为非独立法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2.市商务局负责外资研发中心核定的申报受理,由青岛市商务局根据会议决定草拟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青岛市商务局根据联审会议纪要将审核通过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在青岛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附件:1.____中心(公司)关于申请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承诺书2.外资研发中心申请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审核表3.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4.设备购置支出明细表5.承诺函(进口设备)6.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3年7月28日青商办字〔2023〕72号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青岛市外资研发中心核定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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