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人社发〔2021〕19号)及长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长县财社追指〔2023〕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拨付2023年长沙县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单位)285315.42元(48家单位、吸纳人次59人),请各相关单位知悉,附件: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单位)拨付名单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县财政局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