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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高新区科技创新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玉溪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7-25
检查联合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联合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职责:项目承担单位是联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将联合专项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系统管理,项目牵头单位对使用联合专项资金的其他参加单位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四)落实项目预算调剂及调整、间接费用统筹使用、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工作,第三章支出范围与使用管理第十条联合专项资金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二)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绩效支出是项目承担单位为激励科研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第十四条各级财政、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联合专项资金核算、使用的监督管理,第四章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调剂第十五条项目预算编制包括资金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编制,第十七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第五章绩效与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在联合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第二十四条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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