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依据《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细则》,现将2023年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首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3.针对发榜项目的榜单任务要求与发榜方共同研究提出技术攻关方案,与发榜方进行对接,发榜方根据意向揭榜方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科研周期、技术交易额、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项目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原则上应与榜单相关内容一致,《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发榜方与揭榜方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和资金使用概算,成功对接且按《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完成首笔资金拨付后,并提交揭榜方资质条件、技术攻关方案等相关材料,由发榜方牵头与市科技局签订“揭榜挂帅”项目任务合同书,《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项目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应保持一致,四、支持方式按照双方签订“揭榜挂帅”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的50%,电话:22724120附件:2023年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首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25日附件:2023年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首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