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受理机构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四、申请条件无五、申报材料无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七、办公地址和时间(一)办公地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科瑞安市商城大厦1001办公室(二)办公时间:冬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八、咨询途径咨询(电话)0577-66688607,咨询:即办九、决定机构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