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新旧动能办):2019年以来,全省共遴选确定五批“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以下简称“产业集群”)180个、“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以下简称“领军企业”)276家,产业集群内外、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雁阵”齐飞的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为进一步加大对入库培育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的规范管理力度,现就组织开展全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19年度至2023年度(第一至第五批)“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二、评价程序(一)各市自评,各市依据《“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培育支持办法》《“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鲁发改重大办〔2019〕458号)等有关要求,提交本市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自评报告(参照附件5),对全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了解掌握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发展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一步征求省“十强”产业专班牵头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纳入省库继续培育的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名单,各市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在全面梳理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以及集群内龙头骨干企业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等问题较为突出的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