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推动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16〕168号)、《广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穗治超办〔2014〕19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现将越秀区重点货运源头名单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货运源头名单.xlsx越秀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