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经信局现对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第一笔)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单位或个人对公布内容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注明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和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核实查证,联系电话:2289239,附件:拟补助项目清单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7月21日附件拟补助项目清单序号补助事项补助单位名称亩均等级信用等级拟补助金额(万元)备注1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第一笔)中节能(湖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评价良好150中节能(湖州)节能环保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2湖州深湖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未评价良好120物流装备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合计2703608624-68840-608-通知公告分享到:QQ空间【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