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款列“2130148-渔业发展”科目,该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2.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福鼎市财政局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