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3〕175号),现就2022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参考目录(2022年版)》)范围内的同品种、同性能指标要求的新材料产品,(二)生产的新材料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参数与《参考目录(2022年版)》一致,(三)依法拥有重点新材料产品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三、申报资料(一)《2022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二)重点新材料产品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三)省级及以上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为上年度或本年度),(四)重点新材料产品上一年度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四、申报说明(一)企业同一重点新材料产品已获得过本专项奖励的,若生产不同的新材料产品且在《参考目录(2022年版)》范围之列,已申报2022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第一批)的企业,(二)申报的重点新材料产品名称需与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检测报告中的名称一致,(三)企业提供的销售发票应以实际到账为准,《奖励办法》《参考目录(2022年版)》可在省工信厅网站(https://gxt.fujian.gov.cn)查询下载,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何陈念、洪亮联系电话:0591-28927875邮箱地址:clqgxj_tp@163.com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5室附件:1、2022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2、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2年版)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