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发展冰雪经济指示精神,做大做强冰雪经济,加快推进我区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哈尔滨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规【2022】8号)文件精神和我区区情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第一条对香坊区内符合规划要求,投资100万元以上、全年正常运营的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第二条香坊区内冰雪装备制造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三条设立香坊区政府冰雪装备制造研发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冰雪装备制造研发项目提速建设,对于香坊区内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项目或填补国家空白的研发项目,给予一次性研发资金100万,5年内按150%返还区政府冰雪装备制造研发项目专项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