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28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7416.15平方米,业主申请设计方案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1、1#厂房和2#厂房建筑高度从23.7米增加到23.95米,3#仓储和4#仓储建筑高度从23.7米增加到23.95米,7#综合楼建筑高度从21.6米增加到22.5米,建筑高度从15.2米增加到16.0米,3、取消5#锅炉区锅炉房,做露天锅炉设备,总建筑面积由77416.15平方米调整为78140.15平方米,现依法予以公示,可持表明利害关系的相关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规划编审中心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地址:妙高街道南街101号(邮编323300)电话:0578-85106950578-8510685调整前总平面图调整后总平图面图调整前效果图调整后效果图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7月21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