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湖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和《红安县政务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全面加强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在红安县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和应用指南(第一版)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相关应用场景,并进行归集、整理、更新清单及指南,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结合职能实际,指导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渠道开展应用,切实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附件:1.红安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第二版).xlsx2.红安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应用指南(第二版).docx红安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