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2〕11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北海市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36万元,共3个项目(详见附件),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及财会制度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附件:附件:2023年北海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表.xls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