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元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科)局、科技局、民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监管机构、团委、工商联、残联,就业见习基地与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见习岗位信息,(四)按规定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不予就业见习政策支持,套取、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的,(四)审核认定,见习双方要严格遵守就业见习协议,就业见习基地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见习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提前终止的,见习人员可与就业见习基地终止见习协议,(二)未按照见习协议约定提供见习岗位或者见习条件的,第二十七条终止见习的人员,由本人填报《提前终止见习协议申请表》(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