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内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及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对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及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支持政策,一、支持内容1.2023年度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按照不超过2%的标准给予补贴,二、支持对象条件、方式标准及申报材料(一)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1.支持对象(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申报主体应为承担申报项目展会场租费用的举办单位,(2)申报项目应为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2)申报补贴的展会项目需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并在2023年内执行完毕,且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备案等工作,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按照不超过2%的标准给予补贴,(原件或复印件)(4)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二)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1.支持对象(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2)申报项目应为经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和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会,3.支持方式及标准对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原件或复印件)(4)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应提供多方的约定证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权证明材料(约定或授权一方开展申报、收款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