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任务,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局,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安文龙联系电话:025-83236249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6609室,邮编:210036电子邮箱:anwl_zscq@js.gov.cn附件: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