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5号)的要求,经审核,中山市极地光照明电器厂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创业服务科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4日,共5天,联系电话:0760-88323321电子邮箱:zscyfwk@163.com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0日附件创业担保贷款名单(小微企业)序号企业企业法人所属类型放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年)1中山市极地光照明电器厂杨建东微型企业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