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征集第十批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注册地在我市,择优认定为“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二、征集条件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设立且运营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机构,年服务本市中小企业不少于50户或年服务本市中小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三、申报材料申请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服务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一)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2),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从业人数,(十)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四、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须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整套申报资料盖章后扫描整理为1个PDF文件),(二)经开区受理截止8月3日,五、联系方式经开区联系人:张慧文曲睿联系电话:86513723地址:明光路166号凯瑞F座1606室附件:附件1西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xlsx附件2服务的中小企业名单及服务评价表.xlsx附件3服务本市中小企业发票清单.xlsx附件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提纲.docx西安经开区工信局2023年7月18日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