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环发〔2019〕15号,申报人员的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原则上截止至单位公示首日,可登录http://sthjt.zj.gov.cn/art/2018/6/14/art_1229263059_2249156.html查询)申报人员应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申报人员2020、2021、2022年度继续教育情况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申报人员参加省人社厅(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结合要求,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不具备《评价条件》规定的学历或者资历且以自评分形式申报的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3.申报材料须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4.申报人员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5.打印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服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4份),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冒用他人业绩、伪造继续教育记录、伪造公章及工程业绩证明等职称评审弄虚作假行为,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3.举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意见表4.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7月17日相关附件: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doc附件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x附件3-举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意见表.docx附件4-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doc">点此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