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党委组织部,现就2023年度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申报方式申报人(团队)根据各项目要求和各专项实施细则规定条件,逐项填写《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相关内容,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一)申报人(团队)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个人(团队)专项,(三)申报人入选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的,(四)申报人符合《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情形的,2023年申报“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的,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在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下,同时做好申报人(团队)材料审核把关、证明材料出具等工作,5年内不得参加州级人才、科技项目评审,责任部门:州科技局人才与合作科,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附件: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中共西双版纳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12日.产业创新人才专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