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公告全县各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寿阳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县农发果蔬发〔2023〕8号)精神,为做好我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遴选,请认真领会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一、项目资金及目标任务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0.4万元,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实施的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在贷余额予以贴息支持,二、实施主体要求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施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现代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三、资金支持要求1.实施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2.有在贷余额,四、资金补助标准对单个主体的累计贴息奖补资金折算成贴息比例后,不得高于2023年1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五、申报材料实施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和在贷余额佐证资料,申报主体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等,七、咨询方式联系人:王咏华联系电话:0354—462303613333542996(微信同号)寿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二O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