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品牌强农和质量兴农战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农产品品牌纳入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以下简称品牌目录)管理,第三条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包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二)企业品牌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三)产品品牌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的培育发展和宣传推介,第九条品牌目录按照以下程序推选建立:(一)申报主体对照申报条件,通过云南省“绿色云品”申报管理平台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二)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第十一条入选品牌经授权可使用云南省“绿色云品”形象标识,(三)违规使用云南省“绿色云品”形象标识的,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绿色云品”整体品牌形象的宣传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