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是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第三条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愿申报,第四条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的评选工作在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由防城港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评选工程分为四类:(一)住宅工程,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第九条申报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主要内容:1、《防城港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第五章现场复查及评审第十条现场复查工作由防城港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组织,按申报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组织专家复查组进行复查,(四)现场复查程序: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第十一条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由防城港市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第六章表彰第十二条防城港市建筑业联合会对获奖单位予以公布并通报表彰,第十三条防城港市建筑业联合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得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主要承建单位和参评监理单位颁发获奖证书,第十八条参与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行为规范、保守秘密、廉洁自律,经鉴定确实不符合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评选条件的,防城港市优质结构奖评审委员会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获得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