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改善和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现将《<泸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2年4月19日前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泸县247乡道南200米四川维思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邮编:646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泸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二、通过电话联系:0830—8193440,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419653607@qq.com,四、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附件:泸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