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综发[2021]711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13万元,其中:用于租赁补贴48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65万元,用于咸丰县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片区(红线内),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另:咸财预发[2021]396号年初预算已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79万元,此次565万元不再下达资金指标,一、政府收支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07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8万元2210108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565万元二、政府收支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资本性支出(一)613万元请你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按照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咸丰县财政局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