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2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要求(一)申报对象为在福建省内(计划单列市除外)经我厅评估命名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含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和授权设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技术交易成交金额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在线填写《福建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经费补助资金申请表》,并上传经依法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扫描件和促成技术交易佐证材料(包括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时与委托方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按不超过技术交易成交金额的3%申请补助,(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报时应在线填写《福建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经费补助资金申请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2021年度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达到2亿元可申请补助5万元,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经费额度及补助机构数量统筹确定最终补助金额,经核实的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金额将作为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二、申报与推荐程序(一)申报单位即日起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pingtai.do),填报《福建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经费补助资金申请表》,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二)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推荐单位应将推荐函于2022年4月14日前寄送至我厅成果转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