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现就申报2022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单位必须为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或相关单位,2.支持工业企业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年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及以上,4.工业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内工业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网上申报路径为“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jxj.wuhan.gov.cn/zxzj/”--“申报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版资料至各区的时间是自2022年3月28日9:00至2022年4月11日17:00止,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市经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符合性审查,市经信局依据公示后的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用能单位向项目所在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请各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报,依照《武汉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和本申报通知要求,四、联系方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人:李明(85316931)附件:1.项目汇总表2.项目申请报告模板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