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计划利用寻甸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对生猪养殖、屠宰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给予补助,二、监督举报电话寻甸县财政局:0871-62662652寻甸县农业农村局:0871-62662259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7日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2023年6月16日收到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文件下达,拟定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使用计划,一、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3〕83号)文件下达我县奖励资金44万元,专项用于生猪产业流通及产业发展,三、资金支持对象的确定(一)生猪产业发展的特点2023年以来,分析寻甸县的生猪产业发展情况,(二)资金支持方向生猪产业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建立以来,国家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补助制定了标准,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头)、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助(800元/头)没有落实,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拟计划利用寻甸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对按照监管要求上报的生猪养殖、屠宰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给予补助,具体使用环节为:1.2022至2023年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2.2021至2023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助和无害化处理补助,以实际发生的处理费用补助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