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为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苍政办[2022]7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8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30号)等文件精神,现计划将苍南县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246.256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防治相关资料由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和各乡镇(单位)存档备案,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3年“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算指标246.256万元,列“30227-委托业务费”经济科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三批资金拨付计划表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7月11日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第三批资金拨付计划表单位:万元内容金额财政已拨付此次计划拨付2022年冬季松树打孔注药项目尾款162145.816.22023年冬季松树打孔注药项目2100189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项目90041.056合计462145.824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