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长兴绿荫网吧有限公司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事项,根据文化和旅游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名称长兴绿荫网吧有限公司拟设立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长兴海洋城2幢409号万达广场2F层2023B、2025A﹛证明材料有: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11639号复印件1份,产权人湖州嘉兆实业有限公司与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长兴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租赁合同在先各方:湖州嘉兆实业有限公司、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加入函》复印件1份,出租方长兴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长兴绿荫网吧有限公司法人汪博学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面积229.57平方米使用性质商业服务用地拟任经营负责人姓名:汪博学,出生年月:1989年7月25日,籍贯:上海市虹口区公示日期自2023年7月13日16时起至2023年7月26日16时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力,可以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讯地址:行政中心D-5楼联系人:李婧凝,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5705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7月13日3602850-36398-135-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