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运输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对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龙海市榜山荣平水产品店(许可证号:漳350681210669)、龙海市榜山林文池水产品店(许可证号:漳350681210839)依法依规撤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取缔其经营资格,请龙海市榜山荣平水产品店、龙海市榜山林文池水产品店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所有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通窗口,逾期未交自动作废,特此公告附件: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