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以下创建主体,进行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评选,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就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实名信函、电话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处张学智联系电话:024-24863055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三、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荐名单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