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营镇宋营村卫生室向我局申请医疗机构整体搬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该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一、医疗机构名称:宋营镇宋营村卫生室二、拟搬迁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宋营花园14号楼南邻二层楼一楼三、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四、经营性质:非营利性五、所有制形式:集体六、服务对象:社会七、床位(牙椅):床位0张,牙椅0张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树华(宋文利)九、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311-68021864,68021632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