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省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条件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企业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出现负面记录,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附件3)、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附件4),5.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6.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二)省级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企业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出现负面记录,5.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申报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单位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反映的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单位同时提供自评表(附件5)、机器人使用情况(附件6),各市推荐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上报数量不限,(二)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将作为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场景)、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四、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装备产业处邱晨李哲联系电话:0531-51782622申报资料填报指导联系人:王秉帅联系电话:152754180590531-82603786联系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3号楼山东国资科创基地附件:1.申报书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3.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4.智能工厂关键要素5.自评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填报)6.机器人使用情况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填报)7.汇总表附件下载.zip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