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第三方验收方案(试行)》(宝委农〔2016〕38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扬州瑞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2年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申请验收项目,于2023年5月29日起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资金审计,对照项目验收评分细则等,逐项量化评分,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1-17日,1、宝应县佳宝有机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95分2、宝应存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98分3、宝应县玉贵家庭农场95分4、宝应县才睿家庭农场96分5、宝应县秀青峰家庭农场100分6、宝应县夏集镇姜大瑞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7、宝应县张存宝家庭农场100分8、宝应县平红家庭农场100分9、宝应县芦苇荡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10、宝应县阳宇家庭农场100分11、宝应县射阳湖镇油坊村兴油麦稻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2、宝应县射阳湖镇树同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13、宝应县射阳湖镇盛旺水产养殖家庭农场100分14、宝应县梁赞银荷藕产销家庭农场100分15、宝应县爱穗家庭农场100分16、宝应县长之来家庭农场100分17、宝应马其顺粮食种植家庭农场100分18、宝应县丁学芹家庭农场100分19、宝应县士洪家庭农场100分20、宝应县宝进家庭农场100分21、宝应县鑫炜家庭农场100分22、宝应县燕园家庭农场100分23、宝应县宋记葡萄种植家庭农场100分24、宝应县小龙家庭农场100分联系电话:0514-88280636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