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六、继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八、支持国有企业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十一、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2023年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