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美歌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建筑限高为24米,向我局提出建筑限高修改的申请,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工业企业改扩建项目审核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3〕3号文件精神,同意福建多美歌健身器材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建筑限高修改为50米,我局已委托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工业项目建筑限高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侨兴街148号,联系人:小许,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